今天,我们来参考学习一下某通信运营商维护规程规定的传输线路设备大修和改造管理办法:
第 1 条:大修和改造是线路技术维护工作之一,是恢复线路质量和传输性能的必要措施,是线路技术维护工作的延续和补充。
第 2 条:线路设备同时满足下列情况,可列为大修项目:
1. 需要与外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由外部劳动力完成对线路设备的修理,其概预算应依据《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进行测算;
2. 成本在2万元以上。

第 3 条:线路设备满足下列一条以上(含一条)情况时,可列为改造项目:
1. 增加了新的生产能力或网络能力;
2. 对线路设备优化扩容、补缺配套的改建性项目;
3. 线路敷设方式改变;
4. 需要将在用或停用线路设备移至异地安装并增加新的功能用于再生产的项目;
5. 由于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引起了固定资产的报废,而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
6. 市政建设、公(铁)路施工等引起迁改,并发生了固定资产的报废,而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
7. 长途光缆在一个中继段内,多段更换、迁改累计长度达到3千米以上。本地网光缆更换、迁改段长达到2千米以上的;
8. 更换水线以及敷设备用水线(含较大河流的过桥)长度达1千米以上的;
9. 在一个中继段内,更换光缆不良接头盒(含更换密封胶带、整修纤芯)和附属设备的数量占其总数达50%或以上的;
10.在同一架空长途光缆线路中,换杆及加帮桩、整修拉线数量在200根以上的,以及更换吊线及附属设备的累计长度在20千米或以上的;
11. 更换光缆线路自动监测设备中的OTDR模块、光开关模块、2个服务器或1台工作站,以及版本的升级和硬件更换的;
12. 整修、更换管道(含简易管道、地下通道用塑料管道、直埋硅芯管)的长度在500米或以上的;
13. 三防(防强电、防雷、防蚀)措施的实施数量在10千米或以上的;
14.实施定向钻孔的;
15.整治、更换海缆及附属设施的;
16.更换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的电缆段长在400米以上;
17.大批整修杆路(包括更换电杆,截裁、修补电杆,更换横木,拉线,帮桩,撑杆等工作),为定期维护所不能解决的;
18.大批整修光、电缆交接设备,分线设备,为定期维护所不能解决的;
19.大批整修人、手孔,为定期维护所不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