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3-1的规定。若不能保持表3-1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或停电进行。
2、工作中,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小于5级,并设人监护。
3、若停电检修的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并导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线路接触或接近至表5-1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接地。若交叉或邻近的线路无法停电时,应遵守6.6. 4~6.6.7条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路的措施。
4、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满足表5-1规定,作业的导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5、在带电线路下方进行交叉跨越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线的检修及施工,应采取防止导线跳动或过牵引与带电线路接近至表5-1安全距离的措施。
6、停电检修的线路若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线、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后经批准执行的安全措施。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7、与带电线路平行、邻近或交叉跨越的线路停电检修,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误登杆塔:
(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杆号。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己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并设专人监护,方可攀登。